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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第2页)

天族是用羽翼数量划分实力等级,而魔族的力量全凝聚在眼睛之中。每一个高级魔族都是黑发紫眸,眼睛的紫色越深,代表实力越强。

牛头魔的同伴终于反应过来,顿时感到一阵后怕:幸好他被拉住了,没有得罪那位高级魔族。

与此同时,某位“高级魔族”也在后怕:幸好送药的兄弟给力,留下的遗产足够他支付进城费。

明明《混血》原文中,主角进入主城都不带付费的……好吧,那时候凶残的主角是用武力将一座主城硬生生占领,谁还敢向他要进城费啊。

对比产生虐,看小说时有多爽,现在的杜泽就有多悲哀。因为受重伤的缘故,主角昏过去的时间比醒的时间还要长,并且因为没有食物和药物的缘故,昏迷的时间呈增长的趋势,杜泽在一旁只能干着急。黑雨一小,杜泽就跑出去寻找活路。这次他运气好,没几次就发现了一座主城,因为元素风暴而封了城。

好不容易等元素风暴过去了,杜泽摊开和破布没有差别的黑袍,看着上面的洞只觉得这是新世纪反比基尼装重要部分完全没有遮住啊口胡!穿上后绝逼会露点。于是杜泽可耻地扒掉了修身上的毛背心穿上,用黑袍勉强遮挡了一下外貌,带上从送药兄包裹里翻出的数枚钱币和同人志就义无反顾地冲向主城。但是杜泽没有想到入城还要交入城费,这样一来,他剩下的钱就少得可怜了。

杜泽盯着手上寥寥无几的铜币,他刚刚逛了一下街,发现他手上的这些钱只能买一件衣服或是三天食物或是一瓶药水。

求你们学会分身术啊_(;з」∠)_……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最让杜泽欲哭无泪的是,他现在完全是守着金山饿肚子。

在《混血》世界中,实力是划分等级的标准,而实力又分为本身实力和外部实力装备。只要装备好了,一个魔法学徒都能将魔导师干掉。所以这个世界的人热烈追捧高品质的装备,擅长锻造装备的矮人就尤其受欢迎了,他们锻造的武器炙手可热。而矮人是侏儒的分支,他们锻造的技法就是从侏儒文明中流传下来的,虽然绝大部分秘籍都已经遗失了。矮人制造的优良装备已经可以引发一场腥风血雨,那倘若侏儒去制造……呵呵。

因此在小说中,主角只要没钱了,就会换侏儒形态做一些装备,然后把那些[重点线]用来练手的、随手做的[/重点线]残次品拿到拍卖会去卖,然后就引起了整个大陆的惊动。无数贵族和强者为那些残次品抢得头破血流,而主角挥挥手带走了所有钱。顺面说一句,主角的那些完成品全部被拿来将他的女人和部队武装到牙齿了。

多么有爱而逆天的金手指,但现在的情况是:金手指持有者重伤中;主角的侏儒形态觉醒了,但是完全没有材料和工具让他展示他的招财能力。

要食物要衣服还是要药水,这是一个选择。

杜泽不死心地在街上继续扫荡,他的社交障碍保证了他不会和对方砍价,并且在遍地都是魔的七十二主城,杜泽也怕自己说多了暴露他蠢萌的身份特别是在这个哈尔帕斯城。

之前说过,大陆反面有七十二座城,每座城信仰一位魔神,而哈尔帕斯城信仰的魔神自然就是哈尔帕斯:在七十二魔神中排第三十八位的魔神,称号是“死和破灭的伯爵”,以眼睛像血一样红的黑色大鸠形象出现这摆明了是作者懒得想设定想名字,从度娘上找到符合设定的“所罗门七十二魔神”后就直接套用了,多省心!

杜泽现在深刻理解了当初纵容一页知邱这种偷懒行为到底有多不要得了,所罗门七十二魔神中的哈尔帕斯具有这样一条属性:他主食人肉,对人类不怎么友好。于是《混血》的哈尔帕斯也“主食人肉,对人类不怎么友好”了,而信仰哈尔帕斯的哈尔帕斯城主自然也“主食人肉,对人类不怎么友好”了。

小生也想主食作者,对作者不怎么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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