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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梨华骄傲地挺起胸膛:“我是在享受这个过程。”
不过多亏了诺梨华,英格尔本人的名下账户的储蓄正在日渐上涨。当然下降的速度也快,因为前期各种资金支出大。而投出的资金至少要到明年才有成果。
因为涅卡家太有钱,再加上不太熟悉这个世界的货币体系,英格尔对于钱的升降并没有多少感觉。简单来说,就是麻了。
他赚钱和投资的目的,一个是尽可能改善平民生活水平,另一个是为今后战争做准备。
“这次你会去么?”
“多亏了二公子,我最近的业绩非常不错,父亲大人破例带我去了。”
【呵呵,何止非常不错,直接自立门户都绰绰有余了。】
如果不是因为需要一个贵族名头进入交际圈,她早就出去自己干了,估计也对其父隐瞒了一些内容。
米地白男爵属于那种广撒网少捞鱼的类型,资助的养子女很多,不成器地就丢在一旁,成器的就帮衬他的亲子女继承家业。
因此,在漫画中,诺梨华一旦有了自己的产业就立刻脱离了家族。
但她还是对男爵的资助心存感激,并没有丢弃这个姓氏。在男爵困难的时候也会尽全力资助。
“对了,我差点忘了,我来的时候路过迪特苏的工作室,他让我把做好的三个样品带给你看看。”诺梨华拿出包裹,递给他。
英格尔拆开油纸,“唔,他动作可真快,我本来和他说了过了这个假,明春再开工也不迟的。”
诺梨华笑道:“他可是卯足了劲儿想做点什么回报你呢。”
这三个样品是两把枪,一支钢笔。
一把是看似普通的左轮样式,旁边放着五颗浅灰色子弹。
另一把是还未组装的零件,零件中少了很多东西。组装似乎很简单。表面平滑,无凹痕。这也是魔导石做成的。
那钢笔,也很难称之为钢笔,笔身直径比小拇指纤细,不能打开,也没有墨水细管,整体更像是篆刻笔,但笔尖用的是钢笔样式。这是用魔导石制成地笔。不止是笔尖,连笔身也是魔导石雕刻而成的,笔身上有细细的纹路凹痕,汇聚于笔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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