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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匪风拄拐走路很麻烦,只好稍稍用上轻功,偏偏一只手伸过来跟小猫挠痒痒似的,往他衣服上蹭。
他停下来,沉了沉脸色,对方被拐杖一带,猛地撞上他,如果此刻薛匪风真的腿瘸,肯定被撞倒。
他不愉地扫了一眼沈清然,按照这个人以往的行为解释,他不得不怀疑沈清然在偷偷摸他衣兜——要钱。
沈清然帮不上忙,又怕山道不平,薛匪风摔倒在地,便像大人护着蹒跚学步的孩子一般,但由于他个子没有薛匪风高,这个动作分外可笑。一会儿碰到胳膊,一会儿摸到腰,像在吃豆腐。
被薛匪风瞪了一眼,沈清然没感受到威胁,毕竟他前世的大哥在军区里混的风生水起,沈清然被嫌弃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眼刀是家常便饭。
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女”的!他脸颊一红,急忙连连摆手,表示自己不是故意吃豆腐的。
薛匪风看他慌张否认的样子,不可置否,只提了他肩上的包袱自己背着。
沈清然肩上一轻,有点懵,背影怎么看起来凶凶的?他家里那一堆鸡骨头可怎么办呐!
薛匪风来李家村的时候,为了装得像普通人,让常柏买了一窝公鸡母鸡,还让他在房前屋后种了几畦萝卜青菜,粮油配备齐全。
现在,他盯着院子里乱糟糟的菜地陷入沉思,这一个一个小坑的,沈清然连拇指大的菜苗都挖起来吃了?
他留的钱和米不够多吗?
沈清然垂头跟在后面,上了一趟山,走了这么长的路,皮肤娇嫩的脚底早就磨出水泡,还被粗糙鞋底戳破了,滋味酸爽。
但这不是最要紧的。沈清然无辜地看了一眼菜地,不忍心地别过头,然后指了指菜地,再指指自己,连连摆手。
不是我干的!
他灵光一闪,捉急地表示五天前夜里来了一只大野猪。比划手语好难,沈清然拉过薛匪风的手,卷开手指,在手心一笔一划写下“野猪吃的”四个字。
从未干过活的手指,指腹圆润细腻,与薛匪风拿惯刀枪的手心相触,像是细嫩的柳条儿拂过沙场的岩石一般。
薛匪风不自在地收回手,冷着脸往屋里走,说起来荒唐,但他总体并不意外。直到迎面看见了一堆成山的鸡骨头,成千上万的蚂蚁绕着桌子组成了几十支运输队伍,密密麻麻。
难怪家里安静如斯,感情除了沈清然这一个大活人,其他都被吃了。
他方才还以为沈清然一个人过了九天,可能学会自力更生,现下只剩死性不改四个字可以评价。
感谢您将目光停留于此。书中每一篇小说,皆是闲暇时光里采撷的生活碎片:或是书页间偶得的灵光,或是街巷烟火里捡拾的吉光片羽。这里没有宏大意旨的铺陈,亦无深邃哲理的堆砌,只以一支素笔,随性勾勒世间万象——有家长里短的烟火蒸腾,锅碗瓢盆间藏着平凡日子的热辣与温情;有职场江湖的潮起潮落,写字楼的玻璃幕墙映照着拼搏者的汗水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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