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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前。
三月玉兰怒放,春夜笼罩大地,白日下了场雨,风里都带着清朗水气。
那个周的周二,许星洲打听到附近新开了家很嗨的、十分有趣的酒吧。
它特别就特别在它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禁酒令时期的风格,连门口都不太好找——外头是个长得平平淡淡的副食店,还晒了些腊肉,甚至还有个守门的。装作是个副食店的样子,可里头却是个嗨得很的Pub。
许星洲一听就觉得好玩,就在一个冷雨纷纷的夜里偷偷溜出了宿舍,特地喷了点香水,还拖着程雁一起——美其名曰给程雁买单,让她顺便体验一下资产阶级腐败的生活。
许星洲的人生信条就是“生而为人即是自由”,其次是“死前一定要体验一切”——她的座右铭是活到八十就要年轻到八十。
去个个把酒吧,在她这连事儿都不算。
……
酒吧门口‘1929’的牌子在夜风里晃晃荡荡,天刚下了场雨,石板路上映着灯红酒绿、水光山色。
那酒吧十分好玩,且富有年代感,照明还用了上世纪流行的霓虹灯管。它为了掩盖自己是个酒吧的事实甚至还在店里挂了一堆香肠,许星洲捏了下,里头灌的是货真价实的火腿。
“副食店”柜台后一扇绿漆破木门,长得犹如储藏室,十分欲盖弥彰。
程雁站在门前十分扭捏:“我不想进去……”
许星洲怒道:“你就这么没有出息吗程雁,你都快二十了!连个夜店都不敢进!你是因为害怕你妈吗!”
程雁:“我妈确实很可怕好吧!”
许星洲不再听程雁扭麻花儿,硬是将比她高五公分的程雁拖进了小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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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扇破门里仿佛另一个世界,里头灯光昏暗绚丽,音乐震耳欲聋。紫蓝霓虹灯光下,年轻英俊的调酒师西装革履,捏着调酒杯一晃,将琥珀色液体倒进玻璃杯。
程雁终于摆出最后的底线:“我今晚不喝酒。”
感谢您将目光停留于此。书中每一篇小说,皆是闲暇时光里采撷的生活碎片:或是书页间偶得的灵光,或是街巷烟火里捡拾的吉光片羽。这里没有宏大意旨的铺陈,亦无深邃哲理的堆砌,只以一支素笔,随性勾勒世间万象——有家长里短的烟火蒸腾,锅碗瓢盆间藏着平凡日子的热辣与温情;有职场江湖的潮起潮落,写字楼的玻璃幕墙映照着拼搏者的汗水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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