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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人的记忆在四五岁才开始成型,那么可以说,从五岁认识祝余起,她便贯穿了我至此为止所有的人生。
那时的我,还天真地以为世界理所应当围着我转,有人喜欢我就会有人不喜欢我这种道理简直是无稽之谈。在我看来,全世界的人都该喜欢我、迁就我。
那时候,祝余出现了,她小时候长得白白净净,留着蘑菇头,很可爱。即使是在沙坑里玩沙子,她身上也是干干净净的,和其他脏孩子不太一样。她堆的碉堡也像大人堆出来似的,表面光滑又平整,高度也一致,很有些水平。我一见她便喜欢上了,并单方面认为如果祝余能当我的跟班,我会很有面子,于是我毫不犹豫向她抛去了橄榄枝。
可惜,祝余不喜欢我。
不但不喜欢我,还很讨厌我。离远了,她会无视我,走近了,她就会大哭起来,然后被大人们抱走,我只好每次都停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观察她。观察祝余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她每次开始做一件事就停不下来,一做就是一下午,中途不喝水、不吃东西也不和人交谈,非常无聊。
我问过妈妈,为什么会有人不喜欢我?妈妈也很惊讶,说:“那怎么可能呢?一定是因为对方还不了解你,和你不熟悉,如果熟悉了,一定会喜欢你的。”
果然,妈妈和我想的一样。
或许是小孩子的胜负心作祟,我偏要让祝余喜欢我,所以即使观察祝余很无聊,我也坚持了下来。
我拜托妈妈和祝阿姨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出现在祝余身边。时间久了,祝余习惯了我的存在,即使我靠得很近,她也只会无视我,不会大哭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那天她终于在玩玩具的途中,抬起头看我,主动对我说了第一句话,“你昨天为什么没有来?”
我便这样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个跟班。
大概因为祝余是我辛辛苦苦才得到的,和那些主动凑上来的有所区别,我格外珍惜。我不允许其他人欺负她,我希望她一直跟在我身后。
在我看来,祝余自然该和我就读同一个小学,为此付出在家里哭闹两三天,以及作出以后每顿饭都会吃完一整碗的保证作为代价,也十分划算。
很快,班上其他同学和老师就开始议论起祝余,他们总是说祝余和其他人不一样,她会在老师犯错的时候直接大声提醒;她不愿意别人碰她的物品;她自顾自只讲自己感兴趣的事......
虽然她学习成绩很好,但别人还是不愿意和她做朋友,老师也不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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